1月16日下午,在合肥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合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徽作《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快和包小法一起看一看报告中的那些“巢湖元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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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巢湖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妥善调处王某等诉某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案,一次性调解成功8件。”
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0年8月,巢湖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巢湖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立,旨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法治巢湖建设,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巢湖市法院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结合行政审判的特点,大胆实践,创新工作方法,形成“以审前和解为主,立案裁判为辅”的工作模式。
因案施策,采取“一案一策”,逐案制订调解方案,协调联动,对矛盾形成时间长、双方对立冲突大、涉群体性等案件,积极协调上下,沟通左右,聚合多方力量促成和解。如王某等10人诉某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案件,巢湖市法院受理后根据案情特点,并未及时作出判决,而是与司法局协调沟通,并向政法委汇报,争取案件协调解决。后由政法委牵头成立工作小组,通过分类施策、重点突破等方式,一次性促使其中8人与该街道办事处达成赔偿协议。
下一步,巢湖市法院将继续发挥行政争议和解中心的作用,调解在前,司法在后,通过审前和解力争把行政争议绝大多数都化解在初始和萌芽状态,依托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将多元解纷的重心放在源头治理、实质性化解上,对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