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表
1.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表
2.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收入总表
3.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支出总表
4.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
16.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12.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巢办字(2012)13号文件规定,本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审判案件。
(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
(三)执行本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委托执行的案件。
(四)领导和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执行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七)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八)开展本院监察工作。
(九)承办其他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为院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巢湖市人民法院实有各类人员 278人,其中在职212人、离休0人、退休66人。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好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省委、合肥市委、巢湖市委决策部署在巢湖法院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加强阵地管理和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
(二)抓好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大涉民生领域案件审判力度,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构建完善“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探索科学化、高效化执行机制,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作。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深化诉源治理,依托“村村(社区)有法官 司法为民零距离”“四员一律”进社区等活动,将解纷端口前移,实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深化标本兼治。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态度,注重查明案件事实,确保个案公平。
(三)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用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意识,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贯彻《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更加注重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企业司法需求快速响应机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实现涉企纠纷快速化解。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惩治虚假诉讼,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运用商事法官专业会议,提升商事案件和公司类纠纷案件办理效率。深化院企沟通,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为企服务日”活动,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四)抓好信访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领导接访常态化机制,坚持一案一策,推进信访问题实质性化解。压实首接首办责任,促进信访诉求首办快结。加强案件评查,注重公平公正,尽最大努力化解信访积案。畅通信访渠道,推进“有信必复”,防范程序空转。推进访源治理,强化服判息诉,发挥庭前引导和诉讼指导作用,做好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合理预期诉讼结果。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释法答疑,提高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五)抓好改革创新,持续激活发展潜力。始终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等改革任务。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全链条压实院庭长在立审执访各环节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加强现代技术与审执工作的深度融合,打造一体化智慧司法格局,努力创造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六)抓好队伍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以实绩论英雄,凭能力用干部。大力弘扬以“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以英模精神激励担当作为。加大惩处司法腐败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全力锻造一支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表由以下16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一)部门预算表
1.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件表13)
14.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4)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附件表15)
16.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附件表16)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巢湖市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4643.46万元(不含提前下达,下同),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收入预算4643.46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3年预算增加60.26万元,增长1.3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和基本支出计提方式差异。
三、关于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支出预算4643.4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0.26万元,增长1.3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和基本支出计提方式差异。其中,基本支出4208.31万元,占90.6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435.15万元,占9.37%,主要用于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等。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643.4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3609.86万元,占77.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86万元,占13.28%;卫生健康支出101.64万元,占2.19%;住房保障支出315.1万元,占6.79%。
与2023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26万元,增长1.31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二是基本支出计提方式差异。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43.46万元,比2023年预算拨款增加60.26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二是基本支出计提方式差异。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609.86万元,占77.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86万元,占13.28%;卫生健康支出101.64万元,占2.19%;住房保障支出315.1万元,占6.7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3265.3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0.2万元,增长2.84%,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计提方式差异。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24年预算32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6.6万元,下降17.03%,下降原因主要是预算编制要求差异。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2024年预算2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308.0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7.09万元,增长13.69%,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数增加和待遇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20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4.06万元,下降6.43%,下降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102.2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03万元,下降6.43%,下降原因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人数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2.0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1万元,下降33.33%,下降原因主要是遗属人数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101.6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7.62万元,增长88.15%,增长原因主要是预算编制要求差异。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243.8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12万元,增长2.57%,增长原因主要是计提基数调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4年预算71.2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2.07万元,下降31.04%,下降原因主要是预算编制计提方式调整。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08.3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265.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60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5.6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435.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1.35万元,下降12.36%,下降原因主要是预算编制要求差异。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43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35.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0.0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8.45万元,增长13.65%,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调整。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4年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18.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8.7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统计口径变化。
十二、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4年,巢湖市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4.5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往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发生的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实际支付情况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9.5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9.5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根据保留车辆数合理安排,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巢湖市人民法院编制项目绩效目标3个,预算资金435.15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巢湖市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9.16万元,比2023年增加53.04万元,增长12.45%,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预算项目调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巢湖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6.5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巢湖市人民法院固定资产总金额(原值)5144万元,较上年减少223.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201.87万元、设备2796.92万元、其他资产145.21万元;无形资产总金额(原值)1.12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0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3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4年巢湖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2024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巢湖市人民法院无主管的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