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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巢湖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02 17:40:21 打印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审判案件。

(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

(三)执行本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委托执行的案件。

(四)领导和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执行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七)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八)开展本院监察工作。

(九)承办其他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院本级决算,无其他二级单位决算,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5017.44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017.44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31.97万元,下降6.2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数量的变化;二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969.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9.8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96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2.99万元,占86.78%;项目支出656.86万元,占13.2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17.4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017.4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1.97万元,下降6.2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数量的变化;二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9.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2.83万元,下降6.1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数量的变化;二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9.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3892.69万元,占78.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0.19万元,占13.0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61.24万元,占1.23%;住房保障(类)支出365.74万元,占7.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43.46万元,支出决算为496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调增,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年中下达部分办案经费。其中:基本支出4312.99万元,占86.78%;项目支出656.86万元,占13.2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75.16万元,支出决算为355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同时新增当年录入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转移支付资金下达。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391.1万元,支出决算为3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压减指标。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据实支付。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70.99万元,支出决算为29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调增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8.56万元,支出决算为21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基数调整,追加资金。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费用据实发生。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4.02万元,支出决算为6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费用根据社保中心数字据实发生。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7.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公积金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3.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新增当年录入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1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53.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4.5万元,支出决算55.83万元,完成预算的86.56%。较上年减少30.65万元,下降35.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下降。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采购公务用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3万元,占2.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4万元,占97.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巢湖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巢财行〔2015〕129 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28.6%;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经费审核,减少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经费审核,减少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巢湖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巢财行〔2014〕90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8批,28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9.5万元,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预算的91.43%;较上年减少30.57万元,下降35.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经费审核,提高资金使用质效。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202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9.5万元,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预算的91.43%;较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0.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经费审核,提高资金使用质效。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增加,维修成本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6辆。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4个项目,涉及资金656.86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巢湖市人民法院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2023年,巢湖市人民法院通过不断丰富便民利民举措,为群众提供 “诉前调解”诉讼服务,快速有效解决纠纷;强化责任担当,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并且进一步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我院绩效项目完成及时,质量达标,满足了项目确定目标的要求。项目发挥保障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司法政务、司法公开等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的作用,全部达成预期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个别项目因程序复杂,存在支付滞后的情况。下一步我院将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强化部门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平衡好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制,明确项目实施部门和项目责任人实现预算绩效的主体责任。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经费(印刷)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涉密项目除外)。

办案经费(印刷)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全年预算数为5.63万元,执行数为5.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根据我院工作的相关需求,能基本完成产品的印刷工作,同时能达到我院提出的使用要求;二是通过印刷各种宣传品,促进了司法宣传,有利于司法公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需进一步精准;二是绩效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能力,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二是加强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巢湖市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办案经费(印刷)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巢湖市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6,347.00

56,347.00

56,347.0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6,347.00

56,347.00

56,347.00

10

100%

1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印刷各类宣传品及日常行政办公必需品,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

印刷各类宣传品及日常行政办公必需品,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印刷品数量

种类繁多,据实支付

已完成

10.0

10.0


质量指标

印刷品质量

满足需求,印刷工整,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10.0

9.0


时效指标

印刷品提供时效

根据实际需要,在提出需求后及时提供产品

及时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项目控制成本

56347

56347

10.0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本项目不适用于此指标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服务法院各项工作,促进司法宣传

效果显著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本项目不适用于此指标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

促进司法宣传,有利于司法公开

基本实现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已完成

10

10


总分

99


注:单位自评指标的权重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分数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如有特殊情况,一级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预算执行率完成序时进度95%-100%10分;以此类推每低于序时进度5%,扣2分,直至扣完。












所有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巢湖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巢湖市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259.77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259.95万元,下降50.02%,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严格经费审核。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巢湖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6.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6.9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3年12月31日,巢湖市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3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巢湖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

2.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责任编辑:赵长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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