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法发〔2019〕12号)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
2019年3月29日巢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黄文霞、孙晓俊、戴琼、夏俊、王良军、吴祖圣、李从发、汤永胜、倪民汉、刘新刚、方桂华、杨茂林、马刚强、黄福平、王晓势、陈官应、宋扬、曹成、魏青、李渝丽、孙红芹、葛进、张香平、彭金波、夏珍红、宋其婷、卜华丽、尹飞艳、孔冉冉、赵鑫、张丽、沐颖涛、翟俊、向学山、江伟、胡启方、夏金波、孔令全、宋春宝、李猛、曹苏、李德标、钟永顺、董训仓、艾雨清、汤宜炳、赵磊、尹辉、王发展、司世锁、李政、刁吉勇、赵迎菊、王德业、方莉、颜凤兵、张静静、戴永虎、谢小凤、鲍正、张军、王世昌、王芳、刘兆香、纪超、孙健、刘龙、吴艳、孙其军、陈少祥、吴传志、郭磊垒、胡晶晶、孙启峰、张家东、李晓平、孙晓红、杨承胜、昂永华、赵俊胜、吴小强、赵芬、徐子成等83名同志至2024年3月28日任期已届满,上述同志的人民陪审员职务自2024年3月28日自动免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巢湖市司法局 巢湖市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