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
一、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金额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5.00 | 5.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9.50 | 59.50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59.50 | 59.5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总 计 | 64.50 | 64.50 | 0.00 |
二、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巢湖市人民法院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4.5万元, 与2023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往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 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发生的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实际支付情况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9.5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9.5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根据保留车辆数合理安排,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