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被执行人某农林科技公司系巢湖市辖区从事园林苗木等项目的企业,位于环巢湖生态圈,林权面积3000多亩。案涉林地具有固土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功能,多年来从事园林苗木、农家乐、果园采摘等绿化工程、休旅项目经营。2021年11月起,因受疫情冲击,经营项目无法运转,导致贷款逾期。申请执行人某融资担保公司向被执行人行使追诉权,案涉标的额245万余元及利息、相关诉讼费用。2023年,巢湖法院开展涉金融机构专项执行攻坚行动,将本案列为重点攻坚案件之一。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充分了解到案涉林地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巨大,且被执行人复工复产意愿强烈,多次表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的愿望。承办法官多次到林地实地查看、了解案情,询问周边群众了解林地详情。后经过多次沟通交涉,促使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结合林权、园林工程方面的专业人士给出的意见建议,积极为受困林企搭建供需平台,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助力林企“起死回生”。
典型意义
该案执行中,巢湖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精准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针对一些企业因市场预判不足、行业不景气等导致的困境,通过司法程序善意、能动对接各方,督促被执行人加快出清债务进程,以“放水养鱼”的方式促成双方执行和解,引导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恢复经营,达到法治引领优化营商环境与市场主体全力谋发展相得益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