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巢湖市人民法院联动巢湖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最大程度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被告公司将A项目铝合金、百叶窗制作及安装工程,交由原告公司包工包料施工,双方对工程价款、支付方式等作了明确约定。A项目已经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或投入使用。经结算,被告公司仍差欠到期工程款近600万元,故原告公司诉至巢湖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巢湖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巢湖法院委托,对本案进行调解。为提升诉调对接效能,巢湖法院立案庭为诉前调解案件常设一名指导法官,随时对调解过程中的疑难法律问题进行指导。
调解的前提是熟悉案情,分析诉求。现有证据可以证明,A项目已经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或投入使用,根据原、被告约定,工程竣备后三个月内,被告公司需支付合同价款的95%。因此,指导法官初步判断原告公司的诉求是合理的。同时,询问被告公司对欠付工程款金额是否有异议,是否存在逾期完工、工程质量、违规罚款等需要扣减工程款的情形,告知其在拖欠工程款一年多的情况下,已经产生了高额逾期付款利息。考虑工程质保期仅剩几个月,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指导法官建议双方将合同价款的5%质保金一并调解。
经过多次沟通,双方终于达成了最合理的付款方案,将质保金与诉请金额一并处理,原告公司则在逾期付款利息上做一定让步。调解成功后,双方共同向巢湖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通过司法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通过“商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既解决了原告公司的后顾之忧,又减轻了被告公司的付款压力,降低了保全措施对被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充分平衡了双方利益。而且,“商会调解+司法确认”不收取一分钱费用,更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维权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