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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法院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作者:赵长瑜  发布时间:2023-02-02 10:17:17 打印 字号: | |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3三公经费预算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

一、2023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金额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5.00

5.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9.50

59.5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59.50

59.50

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0.00

0.00

 

64.50

64.50

0.00

二、2023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巢湖市人民法院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4.5万元, 、比2022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年初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巢财行〔2014〕64号)等相关规定, 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发生的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经费压减。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印发<巢湖市市直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巢财行〔2014〕90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9.5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9.5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根据保留车辆数合理安排,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责任编辑:赵长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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