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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信用修复机制,让失信企业“造血再生”——巢湖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作者:李冰艳  发布时间:2022-03-17 14:43: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巢湖法院积极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并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企业修复信用,助力企业营造可持续发展环境。

该案执行申请人巢湖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执行干警王斌在接到案件后立即梳理案情,向双方了解情况,并依法向被执行人山东某建筑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消费令等相关文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同时向被执行人释明,积极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可启动信用修复机制并增加信用评价。被执行人系属建筑行业,招拍挂评标的对征信评价指引考核较严格,遂积极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取得对方谅解后于310日自动履行3927550元,至此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全部履行完毕。随后,办案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为该企业修复信用,指导其在今后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诚信经营理念,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经营环境。

为优化营商环境,破解执行难题,在处理类案过程中,巢湖法院创新执行举措,适时启用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让失信企业“造血再生”,有力促进企业更好生产经营。正是这种纳入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激励并重的新型执行工作理念,有效提高涉案企业自动履行率,促进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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