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法院云上法庭服务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2、项目名称:巢湖市人民法院云上法庭服务
3、采购预算:6.95万元/年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类别:服务类
6、服务地点:巢湖市人民法院本部及四派出法庭
7、服务期限:1+X(X≤2,合同一年一签订,上一年度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中标价格不变。)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后,按年支付每年服务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谈判日超过24个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采购需求
1. 云上法庭(标准版1套)服务要求
服务名称 | 类目 | 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规模 | 服务期限 |
云上法庭服务(标准版) | 远程庭审 | 视频通讯 | 提供10路视频画面接入;支持审判长对庭审参与人进行禁言、禁听、移出操作 | 支持1间法庭服务 | 1年 |
证据上传 | 当事人通过小程序进行证据材料上传 | ||||
阅卷共享 | 法官通过智能触屏终端查阅、共享证据材料 | ||||
笔录签名 | 法官通过终端、当事人通过小程序对笔录核对后进行电子手写签名 | ||||
庭审公开 | 直播统一控制 | 通过智能触屏终端系统,控制直播信号发送至云平台 | |||
直播数据查看 | 庭审直播时,通过智能触屏终端系统实时查看直播画面及观看数、点赞数直播数据 | ||||
直播消音处理 | 根据庭审情况和当事人诉求,通过智能触屏终端对庭审直播进行消音处理 | ||||
庭审规范 | 庭审程序引导 | 针对不同案件的适用程序和实体区别,由法官选择或预设合规合理的开庭程序 | |||
庭审观摩指导 | 庭外法官通过小程序提交提示内容,与庭内法官智能触屏终端实时交互 | ||||
庭审效率 | 证据材料上传 | 支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等材料的上传 | |||
电子卷宗查阅 | 通过智能触屏终端查阅或标注电子卷宗材料 | ||||
同步举证质证 | 庭前及庭内现场举证的证据可同步推送至智能触屏终端,方便各方质证 | ||||
能力资源 | 提供法信服务 | 通过智能触屏终端可对法信数据库进行信息检索 | |||
深度应用 | 庭审电子档案 | 庭审结束自动生成庭审过程信息的庭审电子档案 | |||
互联网 | 云平台服务 | 提供安全公有云云平台,用于存储云上法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 | |||
培训和售后 | 系统培训 | 服务期内提供至少一次现场集中使用培训和导入开通工作,并在服务期内持续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软件维护和系统使用指导 | |||
售后服务 | 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在线答复故障问题,指导法院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 |
2. 云上法庭(基础款5套)服务要求
服务名称 | 类目 | 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规模 | 服务期限 |
云上法庭服务(入门版) | 远程庭审 | 视频通讯 | 提供10路视频画面接入;支持审判长对庭审参与人进行禁言、禁听、移出操作 | 支持5间法庭服务 | 1年 |
证据上传 | 当事人通过小程序进行证据材料上传 | ||||
阅卷共享 | 法官通过智能触屏终端查阅、共享证据材料 | ||||
笔录签名 | 法官通过终端、当事人通过小程序对笔录核对后进行电子手写签名 | ||||
庭审公开 | 直播统一控制 | 通过智能触屏终端系统,控制直播信号发送至云平台 | |||
直播数据查看 | 庭审直播时,通过智能触屏终端系统实时查看直播画面及观看数、点赞数直播数据 | ||||
直播消音处理 | 根据庭审情况和当事人诉求,通过智能触屏终端对庭审直播进行消音处理 | ||||
庭审规范 | 庭审观摩指导 | 庭外法官通过小程序提交提示内容,与庭内法官智能触屏终端实时交互 | |||
能力资源 | 提供法信服务 | 通过智能触屏终端可对法信数据库进行信息检索 | |||
互联网 | 云平台服务 | 提供安全公有云云平台,用于存储云上法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 | |||
培训和售后 | 系统培训 | 服务期内提供至少一次现场集中使用培训和导入开通工作,并在服务期内持续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软件维护和系统使用指导 | |||
售后服务 | 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在线答复故障问题,指导法院技术人员排除平台系统故障 |
备注:1、巢湖市人民法院云上法庭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软硬件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并组织技术服务人员免费安装(或拆卸),请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报价风险。
2、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三十个日历天内须完成巢湖市人民法院云上法庭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
3、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进行履约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4、供应商须承诺具备“协助开通中国庭审公开网接入服务”的能力(采购人保留合同签订前核查成交供应商所投服务功能及技术参数及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权利,如不具备以上承诺的服务功能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标书递交:
供应商应将标书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招标项目、投标人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开标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五、日程安排:
开标、评标地点与时间:2022年3月16日上午9:00时
巢湖市人民法院4楼阅览室
六、联系事项:
联系人:周世睿
联系电话:0551-82281838
联系地址:巢湖市健康东路巢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