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巢湖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队长汤明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筑牢政治忠诚之魂,强化政治意识提高能力
汤明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爱岗敬业”的理念,永葆纯洁可靠的政治本色。
立足司法警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高效
2017年,汤明因身体原因不得不因病暂休,在历经心脏搭桥及肾脏移植三次重大手术后,尚处在术后观察期的他于2018年坚持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工作中,他带头上阵,结合警务安保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法院警务保障和机关安保工作。他带领法警大队忠实履职,攻坚克难,甘于奉献,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在警力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全力做好机关安保、值庭押解、突发性事件处置、扫黑除恶等多项工作,出色完成各项警务保障任务,有效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在突发的疫情防控和抗洪救灾中,身为党员的他主动请缨,勇挑重担。率先垂范带病值守,坚守一线毫不懈怠,连续奋战,努力践行司法警察的初心使命,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忠诚履职尽责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以来,汤明带领司法惩戒团队积极参与一系列影响重大、情况复杂的执行案件,为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开启“5+2”、“白+黑”模式协助执行法官依法办案,始终把严格执行、公正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执结。共计拘传、拘留被执行人570余人,协助执行案件数千件,相关涉案标的达一亿以上。协助法官执结的案件,无一件违法违纪,亦无一件因故意或过失的错案,真正做到零投诉、零信访,赢得人民群众及同事对他的广泛赞誉和认可。
严格廉洁自律,司法作风优良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汤明始终坚持以身作则,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时刻做到自警、自醒、自重。他清楚地知道,只有认真学习领会廉政纪律制度,不断加强自身廉洁意识的建设,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才能使自身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纯洁性。只有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始终,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
在司法警察的岗位上有无限的责任和使命,汤明同志凭着他对工作的满腔热情和不懈努力,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的奉献自己的光和热,以认真履职、甘于奉献的精神铸就人民法院坚强的“司法之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