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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亦有温情 让家庭教育不缺位 ——巢湖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作者:郑海君  发布时间:2022-02-18 16:46:04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实施,近日巢湖法院民一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中,充分关注到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全面健康成长,发出本院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敦促当事人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该案中,双方协商离婚,五岁的女儿由女方直接抚养,男方给付抚养费。为了避免双方当事人离婚后,怠于履行对女儿进行家庭教育的职责,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就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父母如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律后果等方面的知识,向当事人进行了宣讲。

少年强则中国强,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更是关系到孩子的未来,父母对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必须责无旁贷。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从司法层面对其进行加持,亦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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