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么冷的天,又这么远,法官还能到我家里来送案款!”家住安徽省无为市的年近80岁的朱某激动地说道。
朱某系安徽省无为市严桥镇村民,以务农为生。2018年2月,魏某和费某因生产资金周转需要,向朱某借款2万元。朱某出借款项后,魏某和费某经朱某多次催讨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朱某无奈之下,遂向巢湖法院起诉维权。槐林中心法庭受案后,承办法官汪昌荣高度重视案件进展,积极引导朱某正确参与诉讼,在高效准确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魏某与费某归还朱某本金及利息,为朱某讨回欠款提供了执行依据。
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汪昌荣又主动跟进判决履行情况,在魏某与费某通过法院向朱某履行还款义务后,考虑到近期天气寒冷,朱某年事已高不便出门,又不熟悉转账操作,汪昌荣遂决定上门为朱某送上案款。
驱车50余公里后,汪昌荣带领法庭干警来到朱某家中。朱某见到专程上门的法庭干警们又惊又喜,在收到法官亲自送到手中的4000元案款后更是表达了由衷的感谢:“感谢你们喽,汪法官!谢谢你们亲自把案款送到我家中!”
群众问题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一件寒冬送款上门的小事情,却彰显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大情怀。槐林中心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理念,让公正审判以温暖为底色,在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前提下竭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努力将司法为民措施落到实处。今后,槐林中心法庭将继续深化司法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