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巢湖法院烔炀中心法庭审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办案人员按下“快捷键”,做到快速开庭、快速宣判、督促履行。原告沈某看到承办法官尽职尽责,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特意送来书有“一心一意为民办事 依法办案快速到位”的锦旗,表示对人民法官的感谢之情。
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原告沈某在被告张某承包的工地做工。2021年1月13日双方结算工资,被告张某向原告沈某出具结算单一份。之后被告张某陆续给付原告沈某部分工资,尚欠原告沈某工资 9000元。原告沈某多次催要未果,因此起诉至巢湖法院。
因被告张某家中无人,又联系不上被告张某及其家人,巢湖法院遂依法公告向被告张某送达了应诉材料和开庭传票。庭审当天,原告沈某终于电话联系上了被告张某,由于被告张某无法到庭,烔炀中心法庭依法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开庭当天,承办法官随即通过网络向被告张某送达了民事判决书,被告张某在承办法官的督促下于宣判后的20天内主动履行了判决内容,将工资9000元转账给了原告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