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表
1.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表
2.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总表
3.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总表
4.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
16.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0.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1.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12.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巢办字(2012)13号文件规定,本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审判案件。
(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
(三)执行本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委托执行的案件。
(四)领导和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执行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七)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八)开展本院监察工作。
(九)承办其他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为院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巢湖市人民法院实有各类人员273 人,其中在职216人、离休0人、退休57人。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衷心拥护“两个确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把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到行动上。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贯彻执法办案始终。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确保把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实际行动把党的路线方针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保障工业立市发展战略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网络犯罪。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和结合点,落实司法服务保障“工业立市”十项措施。妥善处理涉金融案件,依法惩治以金融创新为名的违规行为和逃废债行为。精准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涉民生领域案件审判力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建立“一对一”司法帮扶机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继续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全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强化诉源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推进社会治理“前段”与法院解纷“终端”的无缝衔接,继续打造“无案村(社区)”创建巢湖模式。扎实开展“法官进网格”,为群众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巩固依法治访经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风险预警研判工作,提升涉诉信访实效。
(四)协同加强综合治理,促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强化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化,拓宽执行“广度”,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市场退出、司法救助、责任保险体系等相关配套制度,不断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加大执行强制性,增强执行“力度”,在善意文明执法前提下,依法用活信用惩戒、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规范管理模式,提高执行“精度”,建立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等工作机制。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轴心作用”,实现对执行事务最大化集约办理。
(五)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审判权力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落实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制度,完善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机制。健全法官惩戒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探索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建立与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等相配套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类案推送、数据分析、办案瑕疵提示等辅助功能。着力推进“三中心一区域”建设,提高物质装备水平,充分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高效开展。
(六)始终坚持从严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以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履职服务能力。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对审判权的常态化监督和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权公正廉洁运行。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表由以下16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一)部门预算表
1.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件表13)
14.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4)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附件表15)
16.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附件表16)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巢湖市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2906.73万元(不含提前下达,下同),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收入预算2906.73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1年预算增加149.2万元,增长5.41%,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二是整体工作安排经费增加。
三、关于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2906.7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9.2万元,增长5.41%,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二是整体工作安排经费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2828.13万元,占97.2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8.6万元,占2.71%,主要用于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等。
四、关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06.7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2277.79万元,占78.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55万元,占8.24%;卫生健康支出54.14万元,占1.86%;住房保障支出335.25万元,占11.54%。
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9.2万元,增长5.41 %。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二是整体工作安排经费增加。
五、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06.73万元,比2021年预算拨款增加357.2万元,增长14.01%,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二是预算项目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277.79万元,占78.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55万元,占8.24%;卫生健康支出54.14万元,占1.86%;住房保障支出335.25万元,占11.54%。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2199.1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43.26万元,增长6.97%,增长原因主要是项目调整。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22年预算6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86.95万元,减少55.9%,减少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从本项目调整至行政运行中。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2022年预算1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万元,减少50%,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39.5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71万元,增长20.41%,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慰问金上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130.4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22万元,下降9.20%,下降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65.2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5.22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4.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29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用于遗属补助发放。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54.1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3.72万元,减少49.81%,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235.4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9.81万元,增长14.50%,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预算99.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79万元,增长5.04%,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
六、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28.1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320.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42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5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资本性支出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7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91.95万元,下降78.79%,下降原因主要是工程建设项目减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8.6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安排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1.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06.38万元,下降62.83%,下降原因主要是工程建设项目减少。
十一、关于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
十二、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2年,巢湖市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7.5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2021年年初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巢财行〔2014〕64号)等相关规定, 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发生的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合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印发<巢湖市市直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巢财行〔2014〕90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经审批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9.5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9.5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根据保留车辆数合理安排,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2年巢湖市人民法院编制项目绩效目标7个,预算资金78.6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巢湖市人民法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8.53万元,比2021年增加31.98万元,增长9.23%,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预算项目调整。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巢湖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1.7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巢湖市人民法院固定资产总金额(原值)5211.75万元,较上年增加264.4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324.89万元、通用设备2641.04万元、专用设备104.21万元、其他资产141.61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1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3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2年巢湖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2022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巢湖市人民法院无主管的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巢湖市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报表(1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