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巢湖市最美女干警”,有冲劲,有理想,勇于担当,也乐于奉献。
她是富有职业智慧的法官,“线下”普法“接地气”,“线上”普法“零距离”。
她是怀揣法治信仰的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公平正义落实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11月29日下午,巢湖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暨首届“十大杰出青年”表彰会在市行政会务中心召开,巢湖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何彩琳荣获巢湖市首届“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何彩琳同志自进入巢湖法院以来始终坚持扎根于基层甘于奉献,在审判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年。十年来,她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娴熟的审判技能和对司法公正的执着追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审判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打击巢湖非法捕捞,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2020年10月,10起涉69人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由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其中包含一起涉33人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这是巢湖“十年禁捕”政策实施以来,巢湖法院受理的首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为依法审理好该批案件,何彩琳同志带领全庭干警一起加班加点、查阅资料、吃透案情,前9起案件全部进行当庭宣判,第10起涉33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也于2020年11月30日进行公开宣判。该起案件亦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
何彩琳同志长期坚守审判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严谨求实,兢兢业业,努力克服家庭与工作的矛盾,起早贪黑,加班加点,忠实履行法官职责,自参加工作以来共办理案件二千余件,踏实肯干甘于奉献,不折不扣完成审判任务。
加强妇联堡垒建设 发挥榜样巾帼力量
2020年底,巢湖市人民法院成立妇女联合会,根据院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何彩琳同志当选为巢湖市人民法院妇联主席。何彩琳同志同院妇联执委委员一起,通过激发女干警在“法官进网格”及创建文明城市等各类活动中爱岗敬业、拼搏实干的工作热情,为女干警施展才华、成长进步搭建平台。2021年,全院共有两名女干警分别获得“巢湖市三八红旗手”、“巢湖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在院四楼图书室门前长廊设计安装“家风家训墙”,大力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引导全院干警树立家国情怀,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坚持依法公正履职 紧抓审判质量效率
为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何彩琳同志守初心、担使命,坚持依法公正履职,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办案。2020年,全庭共审理包括环境资源类案件及各类建设工程、房地产类案件共471件,其中何彩琳同志个人审理案件129件,结案129件,结案率100%,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实现引领作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作为一名党员,何彩琳同志一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何彩琳同志作为院第四党支部的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一直牢牢绷紧廉洁自律的弦,始终恪守司法良知,秉持职业操守,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客观、公正的心态审理案件。
怀着一颗对党无限忠诚和为民感恩的心,何彩琳同志将一如既往地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工作,坚守一名法官的基本职责和社会良知,以一个平凡人的角色,做着司法为民的实事,用一身正气和踏实勤勉地工作铸就法律之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