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重阳,为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10月11日下午,巢湖法院烔炀中心法庭干警前往养老院进行普法宣传,并成功调解了一起耄耋老人的赡养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是一位八十多岁的寡居老人,耳聋眼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人育有四个子女,子女们虽愿意赡养她,但由于均在外地打工,无法照顾其日常的起居生活。老人的赡养问题一直未能妥善落实,耄耋之年的她不得已通过援助律师起诉来院。
收案后,烔炀中心法庭庭长吴晓萍第一时间与原告在外地的四个子女取得联系,将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通过网络送达给他们,并特意将开庭时间安排在国庆节之后的10月11日下午,希望原告的四个子女可以利用国庆假期主动协商解决原告的赡养问题,可惜协商未果。
国庆节后,承办法官遂与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原告的四个子女积极沟通。考虑到原告的四个子女长期在外地打工的实际情况,轮流赡养原告无法落到实处。经法官居中调解,最终协商达成送老人去养老院养老的一致意见。但是选择什么样的养老院、养老院的具体费用如何分担以及谁去牵头解决等又成了问题。
为了有效化解问题,承办法官通过多方打听,联系到原告附近的一家养老院,并在10月11日中午与老人的女儿、媳妇一起来到巢湖市某怡养院,现场调查了解养老院的服务情况、服务项目及具体收费标准等。原告家人在认真听取了该养老院院长的介绍,并看到已入住该养老院老人们的生活和精神面貌后,最终选择了该院作为原告的养老居所。功夫不负有心人,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彻底解决了原告的赡养问题,也让原告的子女没有后顾之忧,今后也能安心在外打工。
化解赡养纠纷后,巢湖法院烔炀中心法庭干警耐心询问了老人们在养老院的身体情况和日常生活,向老人们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中与老年人相关的法律常识等宣传资料,进行基础的普法教育。看到老人们衣着整洁,精神状态良好,能够在这里安度晚年,法官也十分欣慰。
“人民法官为人民,清官断得了家务事。”我国已经进入并将长期处于人口老龄化社会,涉老纠纷会越来越多。化解老年群体纠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虽然需要付出大量的辛苦和努力,但也是人民法官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巢湖法院坚持办案普法两不误,在重阳节来临之际,顺利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不但维系了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体面,更重要的是给老人提供了一个安定温馨的生活环境,让鳏寡孤独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