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营造赶学比超的浓厚氛围,巢湖法院根据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引导青年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领界,见贤思齐,共同进步。
跟班对象
冯水华,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巢湖市人民法院烔炀中心法庭副庭长,凭着扎实的专业功底、高超的化解能力、真诚的情感付出,让每一名当事人都带着对法官和法律的信任走出法庭,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年度综合考核七次位列全院前十,八次荣获“优秀公务员”。
跟班人
季婧,1993年8月出生,文学学士、法学学士,现任巢湖市人民法院烔炀中心法庭法官助理,巢湖法院“弘扬五四精神,共筑法治梦想”演讲比赛、书记员技能竞赛一等奖,巢湖市“优秀共青团员”“金牌职工”。
在巢湖市人民法院烔炀中心法庭,可以看到一个忙碌的身影,开庭调查、翻阅卷宗、研究类案、撰写文书、沟通协调……如果不是几经催促到饭点了,他常常会忘了时间。他就是巢湖法院烔炀法庭副庭长冯水华。上善若水,泽被万物不争名利;谦逊平和,质朴实在而不浮华。冯水华在审判岗位上兢兢业业,时刻把“人民”两个字放在心中,生动地演绎了人如其名的法官“上善”之德。
居善地公正司法,他如水至平
2006年,冯水华进入巢湖法院工作,人的一生能有几个15年!他将人生中最好的年华奉献给了审判岗位,以一腔热血辨清是非曲直、守护人间正道。“我曾是一名律师,一步步努力成为了一名头顶国徽的人民法官。我为自己能在庄严的审判台上回应人民的殷切期盼倍感自豪!”
走进冯水华的办公室,桌上一摞摞卷宗几乎将他“淹没”,椅子上别无二致,高低各异的卷宗堆积如山。冯水华认为公平公正的司法判决是法律尊严的最好载体,体现了法官对法律精神的把握和对公平正义的理解,所以,每一次说理他都反复推敲、每一份文书他都字斟句酌,“贪心”地想通过公正审判把每一个个案都雕琢成“法治名片”。他撰写的文书多次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是大家学习的范本,每每遇到疑难问题,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锲而不舍的学习和多年积累的审判经验练就了他过人的办案能力,是办理复杂案件“专业户”。他还是巢湖法院第一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佼佼者。
回顾法官生涯,冯水华最大的体会就是公正是公信的基石,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人民法官最重要的职责则是定分止争、持天下平。这名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的人民法官,既能在法庭上挥斥方遒、敲槌定案,也能为实现公平正义不畏酷暑严寒在外奔走。在基层法庭的日子里,冯水华审判、执行一肩挑,给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在一起土地流转纠纷中,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后,几十名村民将土地租赁方诉至法院,要求租赁方返还200亩土地,并砍掉已经栽种的2000余棵树木,但租赁方拒绝砍掉树木,村民们为此多次信访。考虑双方分歧很大,矛盾尖锐,并且案外还有更多村民在观望,为推动问题源头化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冯水华第一时间安排开庭,庭审时让双方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庭后快速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租赁方仍态度嚣张拒不履行,村民们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容不得任何停留,冯水华果断采取措施,联动当地政府和派出所,安排强制砍伐。高压震慑下,租赁方终于服软自行清理了树木。这场审执行动切实维护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让困扰当地政府的群体性信访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更强化了司法权威,让老百姓们感受到了公正司法的力量。“看到大家伙儿喜笑颜开,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与善仁为民司法,他如水至柔
无数默默无闻、甘于平凡的司法耕耘者,在最基层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和公正司法的使命,努力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个角落。冯水华就是其中之一,凭着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和对司法事业的忠诚,他扎根基层近十年,管群众身边事、解百姓心中结。
农村法庭办理的案件大多是家长里短,但这些“鸡毛蒜皮”最接地气、最显民情,外人看来不足挂齿的分歧直接触及当事人的情感和利益,足以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命运。“公平正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可以用心掂量出分量的。”对于自己承办的案件,冯水华总是全心以对,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马虎。
审理家事案件时,他大力宣扬家庭美德。86岁的吴老太体弱多病,育有三女二子,老伴去世后一直跟随小儿子共同居住生活。但迫于经济压力,小儿子实在无力只身担负照顾老母亲的重任,兄弟姐妹们无法就如何赡养老人达成一致意见,进而产生了矛盾。吴老太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儿女轮流照顾自己或给付赡养费。血浓于水,亲人对簿公堂总是令人唏嘘和痛心!“简单地一判了之肯定会加深吴老太一家的矛盾和怨气,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规则,而是有温度的。”冯水华了解案情后,多次与吴老太的五个子女沟通协商,一边认真倾听各方意见,一边将心比心进行劝解,“兄弟之间的嫌隙不能成为相互推诿不尽孝的借口……”期望尽力消除他们之间的对立情绪,弥合亲情的裂痕。最终,各被告摒弃前嫌,均同意给付生活费,并承诺多陪老人说说话,让她安度晚年,一家人重归于好。
处理相邻纠纷时,他劝慰乡里谦恭礼让。王某诉称张某栽种的大树严重危及自家房屋安全,要求其砍掉大树并赔偿房屋维修费。张某则表示该树已经栽种了三十余年,砍掉会坏了风水,虽然大树粗壮,但对王某的房屋安全并无影响,坚决不同意砍伐。双方对立情绪非常大。如果借助鉴定判断大树是否影响房屋安全,无疑会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更会激化矛盾,不利于解决纠纷。通过多方走访,冯水华了解到王某曾经是张某的老师,便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希望双方珍惜师生和邻里缘分。后来,双方都心平气和地接纳了他的建议,握手言和。
他常怀体察群众疾苦之心,始终站在群众角度考虑问题,千方百计解决好当事人的困难。朱某的父亲不幸遭遇车祸,致重伤深度昏迷。无情的车祸让这一霍山偏远山区的贫困家庭雪上加霜。就在朱某起诉肇事者要求赔偿的同时,因为实在无力支付高额的医药费,他自己也成了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被告。车祸现场无监控录像、无目击者,无法认定事故成因和责任划分。医疗费不缴清就开不了发票,没有发票保险公司就无法理赔,拿不到赔偿款就付不起医疗费……案件特殊、复杂、紧迫,却又一时走进了“死胡同”。冯水华反复梳理案情,斟酌赔偿标准,多次联系朱某、医院、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分析法律、释疑解惑,倾情调解、商量方案,终于促成多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次性审结了两起案件,充分保护了弱势群体的权益。
心善渊廉洁司法,他如水至清
冯水华坦言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农家子弟,年少时家境贫寒,求学之路也异常艰辛。在一次次与老百姓的接触中,他从一双双满怀期待、渴求公道的灼灼目光里,感受到农村人的纯朴和善良,领悟到广袤的乡村大地多么需要法治的种子!所以,尽管基层法庭条件艰苦,春去秋来,冯水华一做就是近十年,把自己的青春、理想和温情都寄托在了巢湖的西北角。
如今,当初的热血青年已跨入不惑之年,乡亲们眼中不谙世事的“嫩小伙”成长为善断是非的“乡村法官”。“公正无私是法官的本分,社会评价是人生的价值。他们相信我、需要我,我就觉得自己是有价值的。我也会竭尽全力为他们服务,帮父老乡亲们排忧解难,让他们打官司时不花冤枉钱、不跑冤枉路!”
公生明,廉生威。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同样面对着人情世故的困扰。或许是因为身为农民的儿子,具有与生俱来的质朴,或许是党多年的培养,使他淡泊名利、静心如故……尽管他并不富裕,但他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更不让亲属过问案件。“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才能公平正义地办好案件。”这一直都是冯水华坚守的原则。从书记员、助审员到审判员、副庭长,他时刻告诫自己要清正廉洁,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要坚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地维护好法律的尊严和神圣。
面对妻儿,冯水华的内心有着从不言说却独自想起就无限隐痛的伤感和愧疚。法庭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家庭,家中又无老人帮衬,妻子一边上班一边照顾孩子,用柔弱的肩膀扛起了家庭的重担,让自己的丈夫可以在工作中义无反顾、一往无前。这是支撑他舍小家顾大家,无怨无悔坚守审判事业的不竭力量源泉!
天道酬勤!因为出色的工作成绩,冯水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年度综合考核七次位列全院前十,八次荣获“优秀公务员”。他辛勤的付出和执着的坚守,换来的不仅仅是群众的满意、司法的公信,更是基层的安宁、社会的和谐。正是因为有了冯水华这样一大批优秀的甘于奉献的基层法官,我国的法治进程才有了坚实的基础。
展望寄语
光阴荏苒,跟随冯水华副庭长学习快两年了。回首工作中的点点滴滴,总有一种感激之情萦绕在我心头。记得刚到烔炀法庭时,因为没有接触过审判实务,很是摸不着头脑儿。他总是耐心予以指导,从文书写作到案卷整理,无不细致认真、倾囊相授。我心里明白,他是希望我们年轻法官助理能像他一样初心不改、公正断案。
巢湖法院的每一名法官都暗暗憋着一股劲儿,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责任与担当,我要紧随他们一起向前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