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锦旗,书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八个大字。该旗是申请执行人为感谢执行干警蔡明所赠。
据悉,原告吴某某与被告谢某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7月,被告以做生意为由向原告借款80万元未及时偿还以致成讼。巢湖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按判决书要求及时偿还欠款,原告向巢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员收案后高度重视,选远赴云南省昆明市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被执行的房产和车辆。执行人员立即依法进行查封。
被执行人谢某某在得知自己名下房产和车辆被查封后,主动联系承办人员。承办人员告知其利害关系,并且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偿还欠款。同时,承办法官多次联系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也积极配合工作。在多次协商之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自愿达成执行和解。2021年2月10日,被执行人谢某某将执行案款全部偿还到位。
申请执行人领取全部执行款后表示,在案件标的这么大的情况下能够一次性拿到所有欠款相当不容易,非常开心激动,对执行干警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所作出的不懈努力表示衷心地感谢。
一直以来,巢湖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案件执行中注重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及时采取查控措施,审慎灵活适用执行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