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腊月二十九,巢湖法院烔炀中心法庭办理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司法确认案件,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确认程序的便民利民,高效便捷。
近日,巢湖市烔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李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致伤邱某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现场履行了赔偿义务,邱某及其女儿承诺如出现其他意外情况不再向李某提出新的诉求。但李某对此还心存顾虑,调解人员便建议双方就达成的调解协议到巢湖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邱某业已八十多岁,行动不便。在烔炀派出所的协助下,双方于2月9日共同就调解协议向巢湖法院烔炀中心法庭申请了司法确认。次日,烔炀中心法庭快速制作裁定书,在腊月二十九日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为涉案群众提供了一条零费用、耗时短、手续少、速度快的纠纷解决渠道。巢湖法院通过优化司法服务,践行司法为民,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