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巢湖市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巢湖市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审判案件。
(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
(三)执行本院和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委托执行的案件。
(四)领导和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执行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七)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八)开展本院监察工作。
(九)承办其他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巢湖市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为局本级决算,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与预算比较一致。巢湖市人民法院本级由巢湖市人民法院机关和黄山、槐林、烔炀、柘皋4个派出法庭构成。巢湖市人民法院行政编制115 人。2019年底,编内在职实有1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巢湖市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8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4559.4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559.4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9.19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一是司法改革进行中,员额法官工资调增,兑现绩效奖金,同时新增选调人员及当年录入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办案数量及办案成本增加引起办案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51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1.8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1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1.08万元,占67.62%;项目支出1460.81万元,占32.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59.4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559.4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9.19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一是司法改革进行中,员额法官工资调增,兑现绩效奖金,同时新增选调人员及当年录入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办案数量及办案成本增加引起办案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1.8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0.4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一是司法改革进行中,员额法官工资调增,兑现绩效奖金,同时新增选调人员及当年录入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办案数量及办案成本增加引起办案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1.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9.19万元,增长6.09%。主要原因:一是司法改革进行中,员额法官工资调增,兑现绩效奖金,同时新增选调人员及当年录入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办案数量及办案成本增加引起办案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1.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3004.21万元,占66.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0.65万元,占7.33%;卫生健康(类)支出146.29万元,占3.2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49万元,占16.60%;住房保障(类)支出281.75万元,占6.2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19.48万元,支出决算为451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司法改革进行中,员额法官工资调增,兑现绩效奖金,同时新增选调人员及当年录入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办案数量及办案成本增加引起办案费用增加。基本支出3051.08万元,占67.62%;项目支出1460.81万元,占32.3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1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13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进行中,员额法官工资调增,兑现绩效奖金,同时新增选调人员及当年录入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9.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办案数量及办案成本增加引起办案费用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684.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尚未支付款项。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为6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运转。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未完工,尚未支付款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4.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奖金及补发工资。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3.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险费用根据社保中心数字据实发生。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8.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保险费用根据社保中心数字据实发生。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国土整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用于国土整治。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3.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公积金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73.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1.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7.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83.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87.7万元,支出决算7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3万元,占10.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0.71万元,占89.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等支出。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巢湖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巢财行〔2015〕129 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8.13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99万元,降低32.92%,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照条例、办法,控制接待费支出。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7.67万元,降低48.54%,降低的原因是严格遵照条例、办法,控制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巢湖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巢财行〔2014〕90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79批,194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70.71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0.88万元,减少30.40%,降低经费使用的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执行,控制经费支出。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19万元,降低1.66 %,降低的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执行,控制经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59.1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71万元,减少1.18%,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使用。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8万元,降低1.34%,,降低的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巢湖市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6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11.61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0.17万元,减少72.2%,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较上年少购置一台警车。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39万元,降低3.25 %,降低的原因是严格控制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19年,购置车辆1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巢湖市人民法院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2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全部编制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的产出和效益,作为预算执行、跟踪问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预算执行中,对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全面实施绩效运行监控。预算执行完毕后,对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16个项目,自评覆盖率达100%,涉及资金931.47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63.76%。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推动了全市法治事业发展,总体提升了项目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巢湖市人民法院的机关运行经费83.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比2018年度增加1.45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各类办公业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巢湖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4.14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387.16万元、工程类支出99.79万元、服务类支出247.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4.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巢湖市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