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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法院:强制执行威慑大 主动腾房促结案
作者:黄若男  发布时间:2020-08-27 09:11:28 打印 字号: | |

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承租人却迟迟不肯交还房屋;法院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法定义务;对执行通知书视若无睹,面对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巢湖法院给出答案:强制执行没商量。

近日,巢湖法院执行干警顶炎热、战酷暑,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涉案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空,成功腾空涉案房屋,促使案件圆满执结。

原告巢湖市某置地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长丰县某商贸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长丰县某商贸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涉案门面房返还给巢湖市某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鉴于被告方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巢湖市某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向巢湖法院提出强制腾退房屋申请。

此案情况较为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涉案房屋腾退面积总和超过了一万平方米,且构造复杂。受理案件后,巢湖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抽调精干执行警力,安排专人专责,制定执行预案。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腾房义务,执行法官一方面及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冻结银行账户等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反复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表达了法院强制腾退涉案房屋的坚定决心,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协商并确认腾房细节,逐渐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最终,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力面前,被执行人对自己的拖延执行行为深感后悔,表示要主动配合法院工作,按计划开始自动腾退房屋。

强制腾退房屋当日,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一方已经开始组织人员进行物品的清点与搬运。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房屋腾退其他事项进行了沟通协商。最终,在各方的协力配合下,涉案房屋顺利腾退,被执行人将房屋钥匙转交至申请人手中,并在房屋转交有关文书上签字确认,涉案房屋顺利腾退。

巢湖法院将持续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采取严厉的措施惩戒逃避执行、拖延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发扬敢于拼搏、敢打硬仗的精神,坚决扫清执行道路上的一切障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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