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汪家祥、王周香: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181民初1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民事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2020)皖0181民初16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承办人:何志刚
0551-82172774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汪家祥、王周香: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181民初1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民事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2020)皖0181民初16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
承办人:何志刚
0551-82172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