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家住巢湖市栏杆集镇双李村的两家几十年的老邻居却因通行纠纷而失和,不仅闹红了脸,还闹上了法庭。近日,巢湖法院黄山法庭通过坚持深化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相邻通行权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平与被告李某苍是邻居。被告李某苍在临近李某平一方唯一车辆通行道路附近设置猪圈,仅留下一条1.2米左右的道路给原告方通行,加之通道中央长有一棵粗壮的麻柳树,导致原告方通行不便,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原告多次私下找被告协商解决无果,后来当地政府、村委会数次介入调解均未能化解双方矛盾。原告无奈诉至巢湖法院。
黄山法庭收案后,副庭长付友首先前往现场实地查看,分别向几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提前至村委会调查事情的前因后果,充分了解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考虑到该案属邻里纠纷,如只是单纯地判决处理,势必会加深邻里之间的矛盾,使双方积怨越来越深。付友认为该案最佳的处理方式是通过进一步调解,深入析法释理,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方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调解过程中,双方固执己见,多次不欢而散。调解难度相当大,但付友法官没有放弃,他结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及法律法规给予细致耐心分析,不厌其烦地安抚,反复做双方工作。
也许是被承办法官的真诚和耐心所打动,也许是通过法官深入调解释法,了解到法律规定的相邻权责任,慢慢地,双方解开了心结。最终,双方均作出了退让,被告同意协助原告将路中的麻柳树砍除,原告也表示愿意作出退让,只要行人能正常通行即可。双方在此次成功调解下化解了长达数年的积怨,案件以双方握手言和的方式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