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合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党组成员、副院长田岚等一行至巢湖法院生态环境与旅游巡回法庭调研,全面了解巢湖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切实为环巢湖生态资源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巢湖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红军、巢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凌岩等陪同调研。
巢湖法院生态环境与旅游巡回法庭设立在巢湖市中庙街道,诉讼服务窗口、科技法庭、调解员工作室等一应俱全。王晓东实地查看了巡回法庭各功能区域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观察站,亲切慰问了在岗工作人员,指出要进一步提升创新意识,开拓思路,解放思想,在生态保护上做足文章。要树立“无案”理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初发阶段,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座谈会上,凌岩汇报了巢湖法院近年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总体情况。报告了生态环境与旅游巡回法庭设立和运行情况以及内设机构改革后,环境资源审判庭推进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打造特色生态环境与旅游巡回法庭,切实为巢湖碧水蓝天提供司法保障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
王晓东听取汇报后指出,巢湖法院近年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审判执行质效迈出了大步伐,稳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市中院党组给予充分肯定。巢湖法院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坚持把队伍建设、执法办案工作抓实抓好,向着“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目标努力奋进。
王晓东强调,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切实为环巢湖生态资源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巢湖法院在合肥中院高度重视和大力指导支持下,设立生态环境与旅游巡回法庭,既是上级法院的明确要求,更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合巢两级法院讲政治的重要体现,是落实李锦斌书记“五高地一示范”新要求新定位的重要体现,是落实虞爱华书记“五个再增强”的生动实践。
二是要聚焦第一要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始终牢记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第一要务,要把讲政治体现在执法办案上。要把案件审理好,注重因时因势而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办法。要把案件执行好,对涉环境、旅游类纠纷,最大限度促进执行和解。要把案件调解和解好,促进社会和谐。要把法律知识普及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做好能动司法,提升大局意识,服务中心工作。做好司法建议,助推生态环境和旅游管理部门规范管理依法管理。
三是要注重总结经验,打造司法服务绿色发展的合肥样板。要强化巡回法庭队伍党的建设工作,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学习培训,加强庭务管理,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普法宣传、加强与基层协调配合、推进繁简分流改革等方面做好结合文章。要加强对巡回法庭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关心关爱法庭干警,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爱,让法庭干警安心、安业、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