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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法院烔炀中心法庭巡回审判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作者:吴晓萍  发布时间:2020-05-06 11:17:10 打印 字号: | |

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强化普法宣传教育,430日,巢湖法院烔炀中心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离原告较近的村委会,就地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查某和许某系夫妻,两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特别是原告查某曾患有不稳定性心绞痛等疾病,住院花费了高额医疗费,导致现在两人生活困难,日常支出难以自负。婚后两人育有二子,因多次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无果,老人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考虑到两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巢湖法院烔炀中心法庭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走进村委会化解纠纷。

庭审中,承办法官抓住双方的争议焦点明理释法。承办法官宣传了有关赡养的法律规定,告知双方当事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并让当事人多想一想“我从哪里来?”“我是怎样长大的?”“我老了以后谁来赡养我?”希望他们学会换位思考,孝老爱亲。在法官的耐心劝诫、疏导下,原、被告表示愿意调解。但不幸的是,就如同大部分赡养案件一样,两个儿子均表示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义务,但具体询问他们决定如何养老,支付多少赡养费时,各种推脱阻塞的理由就出来了,最终致案件调解未果。

赡养案件等不得,解决老人的衣食住行、看病等问题拖不得,巢湖法院烔炀中心法庭已就该案做出要素式判决,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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