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冯庭长,我们马上到庭进行庭审记录!”
冯水华副庭长:“莫慌!今天我们采用‘无书记员’庭审记录新模式,用录音录像代替庭审记录。”
书记员:“what?莫非我要失业了?”
4月15日上午,巢湖市人民法院烔炀中心法庭试用“无书记员”庭审记录新模式,仅半个小时便完成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庭审,庭审进程更加流畅,庭审效率明显提高。同时也减轻了书记员的事务性工作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审判质效。
“今天开庭将全程直播并录音录像,不再另做书面笔录,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烔炀法庭副庭长冯水华就该案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记录替代传统人工速录、用刻录光盘替代纸质笔录,向双方当事人作了充分说明,征得同意后正式开庭。庭审中,法官可以更多关注诉讼参与人的陈述意见,着重审理案件的争议焦点,无需再分心考虑书记员的记录速度和准确性,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可以精准记录、客观再现、完整定格各方发言。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文件自动上传至服务器备份,当事人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查看,书记员亦会将该文件刻录成光盘装入卷宗保存备查。
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巢湖法院于2月28日制定出台《关于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法庭笔录的实施意见(试行)》,率先探索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出庭笔录的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截至4月16日,巢湖法院已采用“无书记员”庭审记录新模式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69起。接下来,巢湖法院将进一步细化庭审录音录像记录操作规程,不断改进硬件技术,逐步推广“无书记员”庭审记录新模式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助力“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