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合肥某设备安装公司与被告安徽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须给付原告工程款93余万元,并赔偿相关损失、支付鉴定费等。因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0年2月10日,原告向巢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孙东海受理该案后,为了让申请执行人尽快拿到执行款,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行方式。一方面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控了被告的各类资产,另一方面通过电话、微信等手段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给付义务。最终成功冻结其财产账户并扣划所有案款103万余元。
3月23日,申请执行人合肥某设备安装公司在巢湖法院执行局领取了103余万元的案款并递交了结案申请书。
该案从立案至执结,仅用时40天,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赏。申请执行人公司法人查某感叹地说:“巢湖法院承办此案又好又快,执行法官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执行难,履行更难……巢湖法院以实际行动确保执行工作不掉线,圆满解决了这个标的大、难度大的民事纠纷,切实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疫情发生以来,巢湖法院执行工作坚持“隔离不隔案、执行网上办”。执行干警坚守岗位职责,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线上办案、线下服务齐发力,确保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打烊,有力地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