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省高院副院长、巡视员汪利民、省高院民一庭庭长何爱武等一行莅临巢湖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巢湖市副市长李雪、巢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凌岩等陪同。调研期间,汪利民实地查看了设在中庙的巢湖法院生态环境与旅游巡回法庭诉讼服务大厅、生态法庭及环境资源调解室等现场工作情况。
座谈会上,李雪介绍了巢湖市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开发以及民生环境保障等工作开展情况。凌岩汇报了巢湖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助力环巢湖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努力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巢湖品牌”等情况。
汪利民对巢湖法院近年来大力开展生态司法保护,推进环境审判工作总体情况表示充分肯定,特别是生态环境与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很有特色,体现了环境资源审判的“绿色生态”属性。他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全面加强环境法治,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生态文明,人民法院责无旁贷。
汪利民要求,巢湖法院要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站位,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力度。巢湖法院在内设机构改革中,设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要注意总结归纳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好的做法和举措,形成富有巢湖特色的工作经验。要注意依托生态环境与旅游巡回法庭、法官生态调解工作室等载体,形成多元化解生态资源纠纷的工作大格局。要更新司法理念,服务保障大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用司法手段全力支持复工复产,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