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庭长,非常感谢。我也同意和愿意接受这份调解协议,真的非常感谢!”这位身处印度尼西亚的当事人对巢湖法院槐林法庭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表达的真挚谢意。
原告袁某与被告魏某是朋友关系。多年来,袁某向魏某供应渔网产品。2019年6月19日,经双方结算,魏某差欠袁某渔网45万多元货款,并出具了欠条一份。之后,魏某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袁某货款30万余元。经袁某多次催要,魏某仍未还款。几经考虑,袁某决定将魏某诉至法院。因新冠疫情期间不便外出,原告遂通过线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立案。
槐林法庭受理该案后,及时与被告魏某取得联系。然而魏某身处印度尼西亚。为防止境外人员输入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同时保障案件审理顺利进行,经魏某本人同意,承办法官核实被告身份后,通过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平台向其送达了诉状和证据材料。由于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组织进行线上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完成了签字确认环节。根据调解协议,法官当天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经当事人明确同意后,向被告电子送达了该调解书。该案自立案至当事人签收调解书,仅用时10天,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快结。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健康安全,确保司法服务不暂停、不掉线,巢湖法院深入探索繁简分流改革,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积极开展“互联网+司法”审判活动,探索适用在线审理机制和电子送达模式,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线上调处纠纷,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