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市法院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巢湖法院刑庭荣获“内设机构集体嘉奖”,法警大队大队长汤明、民二庭副庭长方江锋荣获“个人三等功”,人民陪审员汤永胜荣获“个人嘉奖”表彰。
内设机构集体嘉奖——刑庭
2019年,巢湖法院刑庭充分发挥审判团队的精诚协作精神,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出色完成了全年审判任务,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新收刑事案件626件,办结614件,判处罪犯838人。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3件,审结10件。依法审理向勇等27人、王立刚等13人、李晓飞等14人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为我市扫黑除恶工作认可度位列合肥市第一名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出台后,依法审结翟某某殴打行驶中公交车司机案,首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审结代某某、丁某某、汤某某三起售卖“毒油条”案,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大惩处职务犯罪力度,审结职务犯罪11件11人。依法审结市监察委员会首例追逃魏某某挪用公款罪案。
个人三等功获得者——汤明
2017年,汤明同志因病动了大手术。2018年,在巢湖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年,他主动请战毅然返岗,积极投身“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2019年,汤明更是全力以赴,积极作为。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他全身心投入,带领司惩团队累计拘传365人,司法拘留110人,协助解决相关执行案件百余件。每一次的坚持前行都是一次自我挑战,他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严以律己,脚踏实地,排除万难,为维护人民群众胜诉权益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个人三等功获得者——方江锋
方江锋同志进入巢湖法院工作已十年有余。无论在基层法庭、民二庭,还是在现在的立案庭,无论是书记员,还是员额法官、副庭长,他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清正廉洁、努力工作,在每一个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获得了同事领导的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2019年,方江锋共审理民商事案件579件。
个人嘉奖获得者——汤永胜
汤永胜同志,自担任巢湖法院人民陪审员以来,积极响应人民法院陪审需求,2019年全年参与案件陪审13次。他克服困难参与了3次以上大案要案陪审,每场陪审都需历时一整天。在参加陪审和合议庭讨论中,他能够切实履责,依据法律法规,充分尊重事实,认真听取主审法官案件分析和判决意见,审慎发表意见,有力促进人民法院司法判决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