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合肥市委、巢湖市委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省高院、市中院相关通知要求,巢湖法院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工作举措,快速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主动、依法、科学、有序打好这场疫情防控的硬仗,确保审判执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疫情防控领导责任。于1月27日发布《关于积极开展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小组,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预案制定、统筹协调、经费支持、物资保障等工作。建立应急机制,加强值班应急力量和在岗工作力量,确保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是充分联防联控,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并协助本地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于1月25日就疫情防控工作发出《致全院干警的倡议书》,严格落实对疫情防控监测报告制度,全面摸排本院干警春节期间行程动向,及时掌握法院干警身体健康情况。围绕节日期间及节后上班工作运转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保障体温计、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装备及必要医疗设备的储备供应,保障疫情防控需要。
四是细化防控措施,强化疫情防控诉讼引导。开展安检入口、工作人员入口、诉讼当事人入口等通道的疫情查检和健康登记工作,做好公共场所消毒、防疫和体温检测工作。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信访接待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强化审判服务,引导群众尽量采用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远程调解、视频接访等信息化方式办理业务,避免交叉感染。针对部分受疫情和交通影响无法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及时联系协调、指导当事人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五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执行应急指挥值班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集中执行行动,不在夜间外出执行办案,不得在没有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触当事人。跨区域案件需办理事项的,一律通过网络事项委托系统进行。办理接待、联系当事人等执行工作事项,优先通过移动微法院、短信、电话等平台和方式办理。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效能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定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必胜信心,确保取得疫情防控的完全胜利。教育引导干警科学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呼吸道传染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带头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参与炒作、转发不实报道,坚决抵制各种消极言论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