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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啦!巢湖法院翟曼丽同志喜获“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19-12-30 16:40:19 打印 字号: | |


 

1227日下午,巢湖市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会上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巢湖法院翟曼丽同志荣获“巢湖市2019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翟曼丽同志注重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融入到审判工作中,在处理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时注意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角度做调解工作,着力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在参加脱贫攻坚工作中,她作为扶贫点联系人和扶贫村居的党建指导员,意识到扶贫更要扶未来,不能让物质贫困的孩子们精神也贫困。她的帮扶对象中有一户单亲家庭,孩子的父亲因患脑瘤须长期服药,药性作用导致性情暴躁,孩子母亲离婚离开后从未看过望过孩子。翟曼丽同志对这位孩子格外加以关注,除了帮助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外,每次上户走访,她都会想着给孩子带点吃的,换季了给孩子买身衣服,陪孩子谈心疏导,让他明白学习知识的重要性,更让他明白做人的道理。

此外,翟曼丽同志还积极参加“送法进校园”活动,应邀到巢湖市人民路小学作法制知识专题讲座,通过警示案例提醒学生要正确用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告诫学生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中,翟曼丽同志担任宣讲员,为来院参观的世纪新都小学生们讲解宪法有关知识,提升小学生宪法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事关家庭幸福、社会和谐。近年来,巢湖法院致力于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司法宣传教育为主渠道,强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措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组织法官走进学校、走进课堂,以生动的案例、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帮助未成年人了解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引导他们自觉遵纪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巢湖法院将坚持以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学校及社区为阵地,创造性地开展富有特色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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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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