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下午,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樊某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被告人樊某成是以黄敦平(已判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
巢湖市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樊某成伙同黄墩平(已判决)等人,长期有组织地在巢湖市市区及周边开设赌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樊某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伙同他人破坏社会秩序,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
巢湖市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樊某成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