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巢湖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坚决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力军作用,排查了一批涉黑涉恶线索,审结了一批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罪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巢湖法院受理黑恶犯罪11件,已审结10件,涉案犯罪分子115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2件,恶势力集团(团伙)案7件,判决已生效7件。判处罪犯88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1人,重刑率达35.23%;严格非监禁刑适用条件,判处缓刑人数3人;剥夺政治权利9人;罚金人民币2399.4万元;没收财产600万元。在审结的巢湖市近年来首例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中,黑势力头目向勇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扫黑除恶重点
紧跟中央决策部署,成立巢湖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坚持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凌岩院长多次亲自调度,掌握线索摸排、宣传发动、案件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三同步”工作方案。召开29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落实整改,以“四个清单”为基础,落实任务清单,精准聚焦工作重点;落实问题清单,把准专项斗争形势;落实整改清单,破解行业整治难题;落实责任清单,确保工作责任明晰,铲除涉黑涉恶涉乱生存土壤及空间,将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对三个包联单位开展常态督查,压实责任,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力度
形成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为主抓,以责任庭室为骨干的组织保障体系。制订《巢湖市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巢湖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方案》《巢湖市人民法院全域社会面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扫黑办工作,抽调精干审判力量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合议庭,组建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专案组,深化扫黑除恶工作,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确保宣传动员到位、线索排查到位,做到“一案一档”、“一案三查”,认真分析研判,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构建联动格局,汇聚斗争合力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着力构建“党委政法委领导、公检法司主办、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攻坚扫黑除恶工作格局。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审理预案,为侦查、起诉工作提供业务指导;主动协调公安、检察部门,加强庭审押解安保,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安全稳妥审理。在审理向勇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市委政法委全程领导,两次邀请专家组,对案件并案、管辖、保密卷宗等业务问题进行调度和指导;三次召开调度会,协调公安、供电、卫计委等各相关部门全力支持保障案件庭审工作。
四、加强综合治理,依法严惩犯罪
做好工作预案,把握好办案时间节点,及时高效审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注重判决执行,巩固斗争成果。对涉恶案件被告人存在取保候审或可能判处非监禁刑的,实行严格控制;对判处实刑的老弱病残人员,均协调送押执行;对有财产刑判项的案件,坚持“打财断血”,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发出2份司法建议,均收到有关单位的回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切实把扫黑除恶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提升专项斗争的司法成效。
五、坚持深挖彻查,全面摸排线索
全面摸排近年来审结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以及在立案、信访、监察等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保护伞”。抽调干警组成专门力量对2018年以来涉黑恶罪名的九类刑事案件、黑恶势力犯罪的刑事案件、十八大以来涉民间借贷审理、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排查,累计排查3153件,共摸排线索24条,其中涉嫌“套路贷”线索2条;公布奖励措施,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发动群众参与,收到群众举报线索8条,均已全部移送相关部门。
六、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
对黑恶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公开宣判,营造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特别是在审理向勇等27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巢湖法院将向勇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性质罪一案,与王毅莲等10人涉嫌寻衅滋事、开设赌场一案、张陈伟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三案并案审理,集中公开宣判,近500多人次旁听,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搭建宣传台、文艺宣传等形式,结合文明创建、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等工作,开展覆盖全市17个镇街和安巢经开区半汤街道的社会面大宣传,深入社区、村居、学校、厂矿企业,入户走访发放宣传手册,结合“百家千户万人”大走访活动,“向人民汇报”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法院官网,微信公共号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斗争氛围,争取最广大的群众支持。
七、强力“打伞破网”,深入“打财断血”
严格依照有关标准认定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标准的基础上,聚焦重点案件,坚决落实严惩要求,既不降格处理,又不拔高,确保精准打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至今,巢湖法院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严厉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迅速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执行攻坚,铁拳出击,强势亮剑,以雷霆之势,向涉案被执行人发起执行攻势。进一步落实“应查尽查、应执尽执、虽远必追、虽小必执”原则,进一步加大涉黑恶犯罪案件的财产刑处罚力度,依法扫黑除恶,扫出效果、除掉病灶,不仅剪掉黑恶势力的枝枝叶叶,更要断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病态土壤,让黑恶势力无生存空间,无发展可能。截至目前,扣划374258.6元、冻结1615634.9元,查封房产17套、车辆3辆,执行到位804977元,促使被告人自动履行65万元。
下一步,巢湖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始终保持认识高度不减、重视程度不减、工作力度不减、打击力度不减、人民群众满意度不减、深挖腐败“保护伞”精度不减、找出问题深度不减、宣传广度不减,从严从重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一是健全斗争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攻坚战向持久战的战略转移。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不断攻破“硬堡垒”,着手谋划由以打为主转向打防管建并举,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持深挖根治不放松,谋划长效长治,做到边扫边打、边整边建。深入分析、准确把握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进一步完善线索筛查摸排、转办等工作机制。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确保在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中有“伞”必挖、逢“伞”必打。
二是加大案件审判力度。案件办不好,斗争打不赢。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随意降格处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专项斗争的法治化水平,既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能力。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组织干警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培养从事涉黑涉恶犯罪调研、审判、指导的专业力量,进一步优化刑事审判力量配置,以专业的审判团队为专项斗争提供优秀司法保证,进一步提升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严打深挖不留祸根。坚持“稳、准、狠”不动摇,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打深打透,不留死角,不留祸根,坚决把黑恶势力扫荡干净。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财产查控效率,切切实实解决“打伞破网”不深入、“打财断血”不彻底、工作进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五是创新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开展“百家千户万人”大走访、“向人民汇报”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进行乡镇、街道全域社会面宣传,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通过组织涉黑涉恶系列案件并案处理,集中开庭、宣判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观摩庭审;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开展庭审直播等方式,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动员人民群众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营造斗争氛围,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获取最为广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