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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法院重点工作巡礼之办案质效篇
  发布时间:2019-11-26 09:37:47 打印 字号: | |

 

2019年以来,巢湖法院紧紧围绕合肥中院“全省一流、走在前列”目标,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大力提高审判质效为切入点,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清积案、快办案”专项活动,推动院庭长带头办案常态化、新型办案团队工作模式、繁简分流、创新“分调裁审”机制等多措并举,努力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全院审执工作稳健运行,审判质效呈现稳中向好态势,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今年1-10月,全院新收各类案件11427件,同比增长15.21%;审执结各类案件9725件,同比增长19.57%;结案率82.11%,同比上升8.47个百分点。其中审判案件结案率80.82%,同比上升3.34个百分点,执行案件结案率84.43%,同比上升18.38个百分点;未结案件数2119件,同比下降27.23%。院、庭长带头办案,审执结各类案件6343件,占全院结案数的65.22%。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指数、久押不决案件指数、平均卷宗流转时间、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结案率复合指数等5项年度重点指标得分排名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提升质效意识 强化责任担当

切实把抓审判管理、抓结案列为“党组工程”、“一把手工程”,树立全院、全员、全程抓审判管理和服务审判管理的意识。坚持“以执法办案论英雄、以服务保障审判管理论成败”工作导向,强化法官的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执法办案的要求落到实处。审管办持续发力案件督办,对长期未结案件、发改案件、信访案件和领导带头办案情况进行靶向督查催办,把常态化监督问责落到实处。定期召开审判管理推进会,围绕质效目标任务,通报靶向督查催办情况,找准影响办案质效的问题,重点提示内部流程节点、风险节点和不规范问题易发节点,狠抓问题整改和推进落实,推动形成对标对表提升办案质效的浓厚氛围。

紧扣结案目标 抓好质效监管

根据上级法院制定的结案率目标,结合本院案件收结存实际情况,对各业务庭下达月结案目标,明确主体责任,形成分管院领导亲自抓、各庭室负责人具体抓、审管办定期通报催办的工作格局,全力加快办案进度,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把案件质量的监管作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巢湖市人民法院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强化院、庭长案件监管职责,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案件质量不出问题。切实发挥院、庭长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案件审限管理和对“四类案件”的监管,加大对改发案件的评查力度,促进提升审判质量。

突出示范引领 落实司法责任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巢湖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实施司法责任制有关文件要求,突出法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重新划分审判主体办案权限,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入额院、庭长带头审结重大疑难案件,在统一裁判尺度、加强产权保护、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示范作用。对员额法官充分放权,取消行政化的案件审批制,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激发员额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细化压实员额法官办案任务,确保员额制改革后“减员不减量”。

优化资源配置 推行团队办案

以现行审判部门职权为基础,采取“双向选择、优化组合”方式组建15个审判(执行)团队,促进了审判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审判相结合,最大限度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开启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作战新模式,组建“1+1+1+N+X”新型执行团队,改变了以往“单兵作战”局面,强化人员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对于重大系列案件实行团队包案、领导督办、一案一策工作模式,引起《人民法院报》重点关注。突出法官管理职权和主体地位,负责对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其他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审判(执行)团队法官实行年度办案指标管理,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强化团队磨合,注重对青年法官传帮带,提升团队整体水平。

深化科技应用 推进繁简分流

加速“智慧法院”建设步伐,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成果,逐步向“互联网+”办案模式转变,促进信息化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大信息技术在登记立案、案件分流、流程管理、数据分析、质效管理、节点控制等办案环节的应用,助力审判提质增效。依案由分配案件,促进审判专业化,做到同案同判,统一裁判尺度,节约办案时间,缩短结案周期,提高法律文书质量,提高审判效率。强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民商事案件“分调裁”机制改革,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及速裁工作,返聘退休法官常驻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立案庭下设速裁中心,对部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进行集中审理,采用令状式、要件式裁判文书,最大限度缩短审理期限,实现简案快审。推进类案专业化审判,对复杂案件由专业化审判团队审理,做到繁案精审。

坚持正向激励 提升职业保障

突出绩效指标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以办案质效为重点,结合办案系数、案件质量、人员构成等对员额法官进行绩效考核,纳入年度评先评优综合考量,倒逼办案质效提升。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刑事案件量刑规范、错案责任追究、法官业绩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容错纠错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发挥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作用,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为法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免除后顾之忧,激发法官队伍的内生动力。强化人员分类绩效评价考核,完善“三类人员、两种办法”的管理考评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机制和职业保障制度。突出绩效指标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强化法官动态管理,确保审判各类人员公正高效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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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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