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巢湖法院槐林中心法庭在安徽省青山监狱组织了一场特殊的庭审,在监狱的高墙之内顺利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告徐某因资金需求,向原告刘某借款78000元,并于2014年4月20日向刘某出具欠条一份。刘某因多次催要该款无果,故将徐某诉至本院,要求徐某归还其借款本金及利息。
槐林法庭受理该案后,查明被告徐某因诈骗罪被判刑收监,原告起诉时其正在安徽省青山监狱服刑。承办法官及时与监狱取得联系,向被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考虑到徐某的现状,遂决定在监狱进行巡回审理。
在青山监狱视频办案中心,庭审通过视频会见的方式进行,被告徐某虽未在庭审现场,庭审程序依然有条不紊。审判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权利及义务、举证质证等活动规范有序。徐某对刘某主张的借款事实及诉讼请求没有异议,根据原告提供的欠条、银行交易明细及原、被告陈述,法官当庭宣判被告徐某应给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78000元及利息。庭审结束后,被告对巢湖法院能在监狱开庭,为其参加庭审提供便利,表达由衷的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好好改造,尽快归还欠款。
近年来,为方便群众诉讼,保障当事人诉权,实现司法审判与普法宣教双重效果,巢湖法院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审判法庭搬进社区、村庄、企业、学校,甚至是监狱的高墙之内,用双脚丈量民情,用真心排解民忧,为老百姓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