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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车门锁好了吗?警惕干扰器盗窃
  发布时间:2019-09-18 09:35: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巢湖法院对一起利用汽车干扰器使受害人的汽车不能上锁,然后盗窃车内财物的盗窃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汪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44日,被告人汪某某在巢湖市郁金香高地停车场入口处,使用汽车信号干扰器干扰被害人孙某的轿车,致使该车辆无法正常上锁。待被害人孙某离开后,被告人汪某某从车内盗走现金人民币3200元。2019413日,被告人汪某某在巢湖市三瓜公社冬瓜村停车场处,再次利用上述方式,盗走被害人周某车内现金人民币1600元。2019418日,被告人汪某某在合肥某小区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汪某某亲属分别退赔了两被害人损失,两被害人均对被告人汪某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亲属代为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全部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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