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法院2018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巢湖市人民法院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务接待费 | 15.80 | 15.80 | 0.00 | 12.12 | 12.12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2.90 | 102.90 | 0.00 | 101.59 | 101.59 | 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9.90 | 59.90 | 0.00 | 59.81 | 59.81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43.00 | 43.00 | 0.00 | 41.78 | 41.78 | 0.00 |
总计 | 118.70 | 118.70 | 0.00 | 113.72 | 113.72 | 0.00 |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118.7万元,支出决算11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2万元,占10.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1.59万元,占89.33%。具体情况如下:
1.本部门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和《巢湖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巢财行〔2015〕129号)等相关规定。2018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12.12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52万元,降低4.11%,降低的原因是严格遵照条例、办法,控制接待费支出。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68万元,降低23.29 %,降低的原因是严格遵照条例、办法,控制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巢湖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巢财行〔2014〕90号)等相关规定。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83批,163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01.59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42.47万元,增长71.84%,增长的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执行, 控制接待费支出。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31万元,降低1.27%,降低的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执行, 控制经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59.81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69万元,增长1.16%%,增长的原因是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车辆使用增加。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09万元,降低0.15 %,降低的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6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41.78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41.7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购置两辆警车。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22万元,降低2.84%,降低的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购置。2018年,购置车辆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