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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向某等27人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
  发布时间:2019-04-08 09:31:21 打印 字号: | |

 

201944日上午,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向某等27人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

巢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某、郑某某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多年来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生活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巢湖市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妨害作证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分别判处向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郑某某等26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十二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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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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