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法院执行工作来说,一些执行案件难就难在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赢了官司却拿不回钱。近日,巢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全天候查控执行网络系统,及时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的200余万元,为巢湖一本土民营企业执行到位了全部货款。
2018年4月,被告安徽某工程建设公司向原告巢湖某建材公司购买水稳材料。巢湖某建材公司依约供货后,安徽某工程建设公司差欠货款200余万元迟迟不支付,巢湖某建材公司遂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安徽某工程建设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巢湖某建材公司货款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安徽某工程建设公司仍未履行。
巢湖某建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巢湖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安徽某工程建设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该公司负责人始终置若罔闻。虽然该公司银行账户内尚有一些存款,但与200多万元的执行标的额相比只是杯水车薪,案件陷入僵局。
“我就不信了!”执行干警坚信只要坚持,总能有所突破,便抓住年底企业之间账务流转频繁的有利时机,每天早上一上班就打开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有没有钱款汇入。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的耐心和坚持收到了回报,终于成功冻结扣划了200余万元,用实际行动为辖区民营小微企业解决了经营中遇到的经济纠纷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