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巢湖市人民法院成功处理一起涉农土地纠纷案件。
本案原告张某某系银屏镇钓鱼村村民。1995年,原告将其承包的3.49亩土地转给两被告耕种,后两被告又将该土地转租给被告张某承包户经营,张某一直向另外两被告支付租金。2016年5月,经政府确权,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于原告,事后原告多次与被告交涉,要求退还土地,但未得到有效解决,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因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承办法官遂前往钓鱼村村委会送达应诉材料,并委托村干部协助通知各被告。考虑到此案关系村民团结,为平衡兼顾双方利益,及时有效处理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就地化解矛盾,在村委会向当事人悉心解释,村干部积极配合疏导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协商一致,张某继续承包案涉土地,并自2019年起向原告交纳租金,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因农村土地流转引发的涉农村土地权益纠纷日益增多,为将此类案件消化在村里,化解在田里,从源头上解纷息诉,巢湖法院深入基层,实地走访,委托当地有关部门联动调解,合力化解土地纠纷,促进辖区农村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