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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8,看巢湖法院脱贫攻坚交出亮眼“成绩单”
  发布时间:2019-01-09 10:09:33 打印 字号: | |




















 



巢湖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到2020年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目标任务,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对扶贫定点村的精准帮扶工作。



2018年以来,巢湖法院扶贫定点村调整为苏湾镇苏湾居委会、寨山村委会、鲁桥村委会、联合村委会、东黄村委会,84名干警结对包保帮扶313户贫困户。2名党员干部到贫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兼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3名党员干部担任村居党建指导员,增强基层战斗实力,助力脱贫攻坚。



成立扶贫组织机构,脱贫攻坚推进有力。院党组书记、院长凌岩推进“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按5个扶贫定点村划分5个小组,班子成员任小组长,小组内设联络人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督办督查压实帮扶责任人扶贫责任。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第一时间完成上级扶贫督查和考核任务。与扶贫定点村共同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制定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效开展。



每月走访定期摸排,帮扶项目精准落实。完善“工作到村、扶贫到户”机制,每月集中走访和随机走访相结合,严格扶贫APP考勤和上户情况通报,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帮扶一次以上。通过与贫困户直接沟通,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反馈。定期对所有贫困户家庭人口情况进行再摸排,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掌握动态变化过程,确保措施成效更新的准确性、及时性。针对部分外出或者长期在外打工贫困户,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做好沟通联络工作。



深入调研精准施策,协调解决重点难题。对313户贫困户进行分类管理,将19户未脱贫户作为帮扶工作重点,狠抓落实落细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政策,2018年共15户未脱贫户成功脱贫。院长凌岩亲自到帮扶村调研,支持帮扶村搞好扶贫项目建设,慰问帮扶村低收入贫困户和困难党员。在六一儿童节慰问结对帮扶贫困家庭20名在校学生,在重阳节到苏湾敬老院慰问贫困户老人,给予苏湾镇苏湾居委会村民张恩金等二人帮扶资金各5000元,解决扶贫“四联四定”帮扶资金共5万元。落实帮扶资金9万元,协调解决扶贫项目资金18万元,干警个人捐款捐物4.8万元。深入推进社会扶贫,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事业浓厚氛围,与巢湖建行携手开展党建主题共建活动,集中慰问苏湾镇5个村居713户贫困户,发放各类慰问物品价值4万元。



强化宣传压实责任,法律扶贫促群众满意。强化脱贫攻坚工作业务培训,领导带头学,学习氛围浓,每名帮扶责任人切实做到精准把握扶贫政策、熟练填写扶贫手册。提升对扶贫政策熟悉和理解。通过进村入户大力宣传,将国家有关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广泛传播,全面了解贫困户对脱贫政策、贫困户识别标准等知晓情况,获取群众对脱贫攻坚战的理解和支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结合脱贫攻坚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激发群众自觉维护乡村振兴社会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展望2019,巢湖法院脱贫攻坚再出发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脱贫攻坚任务更加艰巨。踏上新征程,巢湖法院正以更坚定的决心、更饱满的热情、更有力的措施,卯足干劲再出发!进一步压实帮扶责任人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履责,院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督查帮扶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精准施策增强内生动力,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思路,帮助选准发展路子,采取高效快捷、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将扶贫与“扶志”“扶智”“扶技”相结合,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产业扶贫为主,因地制宜发展主导产业,带动贫困户自身发展。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入户培训力度,让贫困户尤其是年老、不识字等特殊人群准确理解相关扶贫政策,让扶贫政策家喻户晓,为全市营造浓厚的脱贫攻坚舆论氛围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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