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至,寒冬始,有些人喜欢吃狗肉暖身子,但大家在吃狗肉的时候,是否了解餐桌上的狗肉是从哪里来的?这些狗肉又是否安全呢?其实,许多狗是被毒镖射杀的,狗肉中会残留毒素,吃了毒狗肉会危害身体健康。
近日,巢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涉嫌盗窃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盛某、于某某两人因犯盗窃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盛某独自或伙同被告人于某某驾车至巢湖市、含山县,多次使用含有氯化琥珀胆碱成分的飞镖毒针毒杀村民饲养的家狗并盗走,经巢湖市价格认证检测中心认定,被盗狗肉共计价值人民币1643元。后,盛某、于某某将使用上述手段毒杀的狗肉部分销售给巢湖市夏阁镇某农场小饭店,部分销售至无为县,谋取非法利益。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盛某独自或伙同被告人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二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狗肉,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氯化琥珀胆碱是一种骨骼肌松弛药物,可引起心动过缓、心律失常、心搏骤停等不良反应,若超量注射该药或不配合使用呼吸机的话,可致人支气管痉挛或过敏性休克死亡。氯化琥珀胆碱稳定性较高,狗一旦中毒,毒素会通过血液传遍身体各部位,即使经高温、清洗,也无法完全分解去除毒素。
谋不义之财终究自食恶果!无视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毒杀偷盗家狗、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狗肉,不仅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危及公共安全。巢湖法院对此零容忍严惩,竭力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环境!消费者也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拒绝吃来历不明的狗肉,这不仅是对其它生命的尊重,更是对自身安全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