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多达40%的首次执行案件不得不暂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的方式结案,或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发现财产却不能处置,只能待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再恢复执行。“终本”是为了让执行干警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中解脱出来,腾出充足的时间、精力来处理那些被执行人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案件。
然而,不少申请执行人对“终本”的理解存在偏颇,担心案子没人管了。为此,巢湖市人民法院早在今年4月即确立了终本案件管理“八统一”制度,确保“终本”案件随时“复活”,大大提高了实际执结率。
近日,巢湖法院通过动态查询和快速冻结,将两起“终本”数月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起死回生”,执结到位近1700万。
2017年1月,李某某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江苏某建设公司起诉至巢湖法院。经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巢湖法院出具了调解书,江苏某建设公司应付李某某1305万。因该公司始终拒绝履行义务,2017年9月,李某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11月,郭某某亦因与江苏某建设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执行干警发现江苏某建设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按照规定对这两起案件下达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依法将江苏某建设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信用惩戒。
虽然案件已进入“终本”状态,但执行干警还是一直保持关注,终于在2018年11月进行线上银行查控时,发现江苏某建设公司名下建设银行账户内流入大笔款项。执行干警立即向建设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成功冻结扣划了1700万,两案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