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进入决胜收官阶段。执行攻坚战的强大声势和积极成效,提升了执行威慑力和影响力,执行工作收获的是持久的良好效益,许多案件由过去“人财两不见”转变为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履行。近日,被执行人郭某某慑于“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威力,主动来到巢湖法院缴纳拖欠五年之久的五千元钱执行款。
2013年,原告吴某某在江西省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巢湖市烔炀镇某工程提供劳务时受伤。受伤后原告吴某某与被告赵某某、郭某某、江西省某建设有限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后因被告未能支付赔偿款项致使原告吴某某将上述三被告诉至巢湖法院。经巢湖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无奈向巢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赵某某、郭某某、江西省某建设有限公司依法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而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执行。巢湖法院依法将三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成功执行江西某公司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郭某某在巢湖有一处可供执行的房产,立即将该房产查封。
被执行人郭某某得知房产被查封后,慑于“江淮风暴”强制执行的威力,10月19日下午,郭某某主动现身巢湖法院执行局,将所欠款项如数交付。
法律决不允许有“漏网之鱼”!在“江淮风暴”攻坚战决胜收官之际,巢湖法院执行措施与力度只会更多更足更强!存侥幸心理,规避执行行为等待的将是天罗地网式的查控措施,更有拘留、罚款、追究拒执罪等更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