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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守护“巢湖蓝”!巢湖法院“零容忍”强制执结环保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18-09-13 16:10:06 打印 字号: | |

 

良好的自然生态是巢湖最大的优势和最宝贵的资源,在“巢湖蓝”的映衬下,处处风景宜人,令人陶醉!近年来,随着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群众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关注度越来越高。911日,巢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结一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促使一拒不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的酒店停止营业,用法治为我市加快建设生态绿色的山水名城保驾护航。

巢湖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对位于龟山路上的某酒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酒店餐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且配套建设的油烟净化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未经验收,餐饮项目擅自投入营业。市环保局遂先后对该酒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营业,已建餐饮项目恢复原状,并罚款7万元。该酒店一直拒不履行,市环保局向巢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巢湖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了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通过多次做工作,成功将7万元行政罚款执行到位。张某某称其正在与相邻住户协谈,并承诺尽快自动履行停止营业的行政处罚决定,经市环保局建议,该案中止强制执行。2018821日,因该酒店仍在经营,市环保局向巢湖法院提出恢复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过程中,巢湖法院多次对张某某进行环保法制教育,并向其发出了限制消费令。201897日,张某某再次表示会尽快停业,却始终抱有侥幸心理,迟迟拖延不愿停业,所在小区的居民意见很大。为彻底解决该酒店环境污染问题,彰显法律威严,2018911日,巢湖法院在市环保局、卧牛山街道办事处的协助下,现场对该酒店的燃气灶头和酒店包厢张贴封条,并告知张某某经营必须合法合规,不得擅自经营。此案顺利执结。

餐饮油烟废气已成为城市新的污染源,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三大“杀手”之一,相关环境监管只会越来越严!希望广大餐饮经营业主合法、文明经营,自觉承担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呼吁市民积极参与并配合我市油烟整治行动,一起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让大美巢湖天更蓝,让“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更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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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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