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暑节气正值“三伏”,是我国一年中日照最多、气温最高的时期,全国大部分地区干旱少雨,许多地区的气温达35度以上,俗称的“三大火炉”也最旺。
炎炎夏日,暑热难耐,谁不想呆在家里吹着空调喝着冰饮舒适度日。然而,有这么一群人,依然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奋战在烈日下,他们汗湿衣襟经受着“炎”峻的考验,他们就是执行干警。
2018年7月23日上午,巢湖法院司惩团队将被执行人武某带到法院,并下达强制拘留决定书,促使武某现场联系家人,送来执行款6万余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5年6月28日,被告武某与原告张某因经营摊位问题发生矛盾。在拉扯争执过程中,武某拽倒张某致其受伤。事后,武某垫付张某15000元医疗费。张某就剩余医疗费用将武某起诉至巢湖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武某需赔偿原告张某各项费用共计67000余元。判决生效后,武某拒绝赔偿。张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人员多次联系武某,要求武某履行法定义务,均遭到拒绝。武某甚至扬言“有钱也不还”,对生效判决置若罔闻。巢湖法院遂依法下达拘留决定书,并移送司惩团队统一实施拘留措施。武某到达法院后,眼见就要被“送进去”,一下慌了神,当即要求联系家人履行义务。随后,武某家人迅速将执行款送至法院,案件得以执结。法院遂依法提前解除拘留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