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7日,巢湖法院召开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大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凌岩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平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关于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通知》。
凌岩指出,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目的在于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对于提升法官的职业尊荣感、责任感、使命感,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凌岩强调,要依据规定和办法,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法官权益保障,畅通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权益救济渠道,为法官依法履职“撑腰打气”,切实为法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免除后顾之忧,激发法官队伍的内生动力,为人民法院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凌岩要求,一要讲政治、顾大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第一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公平正义思想贯穿于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顾大局作为工作指引,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思考。
二要明责任、重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注重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制度建设,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官权益保障规范体系,明确责任分工,任务细化到人。要建立风险排查评估预警机制,风险预防化解机制,探索建立律师帮助法官维权工作机制。要完善联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要组织开展好法官安全防范和心理健康培训,有效帮助法官化解审判工作压力与矛盾冲突,预防潜在风险。
三要强措施、提保障,加强权益保护力度。要充分发挥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重点是履行好“援助、督促、指导、建议”四方面职责,深入全面了解法官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困难,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法官权益保障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广大法官创造一个安全、顺心、和谐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激发法官队伍内生动力。
巢湖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正副职、副科级以上干部、法官代表参加会议。会议为部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代表颁发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