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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风暴】故意伤人拒赔 嚣张拒执被拘
  发布时间:2018-05-24 16:12:39 打印 字号: | |

 

因故意伤人入狱,被判承担赔偿责任,刑满出狱后不仅拒绝履行法律义务,还对执行干警恶言相向。5月2日下午,巢湖市人民法院毅然对这名嚣张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坚决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尊严,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2014年12月,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5年12月,被害人崔某因赔偿事宜诉至巢湖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承诺赔偿崔某45000元。事情本该至此结束,然而崔某始终没有拿到赔偿款。2017年10月,崔某向巢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干警迅速展开调查,得知刘某即将刑满释放后,迅速前往关押监狱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承诺其在释放后会主动将款项交到法院。但刘某出狱后,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住处找寻未果。巢湖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发出了限制消费令。5月2日,刘某在巢湖法院门口高声吵闹、谩骂法院工作人员,情绪激动、态度嚣张,严重扰乱了法院的办公秩序。巢湖法院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依法对刘某拘留十五日,并立即将其送至拘留所。

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加以耐心沟通和法律教育,刘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这是害人害己呐!没想到巢湖法院执行力度这么大!”刘某表示出来后会慢慢偿还案款,对申请执行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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